一、核心必备材料
离婚协议书(原件一式三份)
- 内容要求:需明确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,并详细约定:
- 子女抚养(抚养权归属、抚养费支付方式、探视权约定)
- 财产分割(房产、车辆、存款、股票等明细及归属)
- 债务处理(共同债务如何承担)
- 签字要求:双方需在协议末尾手写签名并注明日期(注意:不可提前签字,需在民政局工作人员面前当场签署)。
双方身份证(原件及复印件)
双方户口簿(原件及复印件)
- 需包含首页(户主页)及本人页。婚姻状态栏应为"已婚",若未更新需提前到户籍地派出所更正。
结婚证(原件)
近期免冠证件照
- 每人2张2寸红底或蓝底单人照(部分省份要求双方合照,需提前咨询当地民政局)。
二、特殊情况补充材料
子女相关
- 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页(复印件),用于核对子女信息。
涉外婚姻
- 外籍一方需提供有效护照、签证/居留许可,离婚协议书需经公证翻译。
三、办理流程关键提示
双方必须亲自到场:不可委托代办。
离婚协议书当场签署:民政局会监督双方签字确认。
当场领取离婚证:材料审核通过后,现场发放离婚证(结婚证同时作废)。
四、注意事项
- 协议争议处理:若在冷静期后对协议条款有分歧,需转为诉讼离婚。
- 地方差异:部分地区要求提供房产证、财产证明等辅助材料,建议提前电话咨询当地民政局(联系方式可通过政府官网查询)。
- 专业审核:涉及大额财产或复杂抚养问题时,建议提前由律师审核离婚协议。
重要提醒:离婚协议一经生效不可单方反悔,涉及财产分割、子女抚养等重大事项的约定务必谨慎,必要时保留公证记录或律师见证凭证。